甲方:
乙方:
一、 租用期限 租期为 15 年,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将盐业局 商务楼交付乙方。此后 18 个月为乙方改建、装修酒店的时限, 不计入租用期限,租用期从改建,装修时限届满时计算。
二、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用期内前 5 年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 万元,第 6 年到 第 10 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年到第 15 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万元。
三、 债权债务: 合同签定前,酒店的债权、债务(包括各种税费等)由甲方负 责。
四、 经营方式: 乙方租用经营酒店按自负盈亏方式进行。
在法律规定的行业范 围内享有经营自主权。在租用经营期间,甲方应派代表协助乙 方协调酒店对外的相关事宜。
五、 优惠政策: 政府优惠政策归酒店享有。
六、 会议室的使用 甲方的会议室应归乙方管理共同使用。
七、 因甲方的过错,造成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乙方 定金,并对乙方在酒店的投入给予全额赔偿。
八、 租用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用 期届满后,如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在酒店投入的大型 设备、家具(如厨具等) 。
九、 停车场 甲方需规划出给乙方做为停车场的区位,并以红线图标出具体 的位置,并将该区域交付乙方使用,如有变动需与乙方协商, 如果未经乙方同意,
十、甲方应许可乙方在对酒店进行改造过程中,在不破坏建筑结 构的情况下,对部分内样布局进行改造,使之合乎经营需要。
十一、电梯、变压器等基础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或者从租金中 扣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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