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名称:
联系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供需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长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系供需双方合作的基本文件,双方签订的其它协议或合同必须服从于本合同。
合同有效期为:____ 年 __月_ 日至__ _年 __ _月____日
部门:________ 商品类别:_______
一、供方资料:
□ 本埠 □ 外埠 □ 个人 □ 国有 □ 公司
□ 制造商 □ 代理商 □ 经销商 □ 其它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二、供方须提供下列有效文本:
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复印件;
b、厂方授权委托书;
c、商品质检合格证书、卫生检验检疫证明;
d、进口商品提供海关完税证明,商检局检验(疫)证明及验证的CCIB标志;
e、商品资料(包括条码、品名规格、供货价、建议零售价、产地、包装、保质期等); f、促销计划。
三、商品:
1、需方同意供方超市销售,该品牌分别属商品类别。需方允许供方入场单品数__ 个,一次性收取新品展示费_ /__元,开业赞助费 / 。
2、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合格,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对商品的质量实行三包,否则因此造成顾客的投诉、索赔及职能部门处罚均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并赔偿由此对需方造成的商誉损失。
3、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等职能部门在需方卖场对供方产品进行抽检,相关费用与责任由供方承担。
4、供方提供的商品的规格与包装必须符合需方卖场销售的要求。
5、供方严格按需方订单说明与批量在小时之内送货并要有随货同行联,不得多送或少送。由货源短缺导致少发货时,供方须及时告知业务部门。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以处罚。
6、供方提供的产品须同时提供包退、包换、包修、上门安装维修等服务,费用由供方承担。
7、供方提供的产品须服从需方卖场产品结构的调整。
8、新品入场另签协议。
9、商品的种类、规格、质量标准、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超市商品价格确认表》。
10、供方所送商品有保质期的,必须在三分之二(2/3)保质期内送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并予以处罚。
11、其它:
四、交货地点:
■ 由供方承担运输费用送到需方仓库 □ 由需方到供方仓库自提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退(换)货:
1、因产品发生滞销或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好事承担退货,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2、因产品临近保质期,需方提前
3、退货时由供方前往需方仓库提取。
4、对非人为的包装破损,由供方承担。
5、退、换货须经需方业务部门签字确认。
6、以上产品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天内接受退货。否则需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产品货款在结算时扣除。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促销:
1、供方需增加促销员的,入场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交纳岗位行为托管金元,不计利息,收取每人每月员工管理费元。促销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3至12个月,如供方所派促销员无任何扣款行为,需方应全额退还行为托管金并按公司指定每月的_____日办理退款手续。
2、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的促销活动(每月不少于次),并承担相关费用和人员支持。
3、供方须提供年度及月度促销计划。
4、供方在需方卖场进行的任何促销活动必须得到需方批准方可进行(含买赠、特价、演示、推介会等各种形式)。
5、需方支持并优先安排只在需方举办的促销活动。
6、需方选择促销商品的原则是卖场中的畅销商品或新商品,供方须服从需方的安排。
7、配合并长期提供有效促销活动的供应商,需方将其视为长期合作伙伴。
8、促销陈列另签合同。(堆头、端架)
七、价格:
1、供方提供的供货商品价格必须是当地最低的供货价。否则,需方有权按所调查了解的最低价与供方结算,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2、若供方商品供货价格调整,供方应提前_天通知需方,经双方就新价格及生效日协调达成一致后方可生效。如需方自供方购进的库存商品的原进货价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的新价格生效前,供方应向需方补足库存商品进价与新价格的差额。
八、付款方式:
1、需方向供方的结算方式为:
a、□代销:每月_______日为上月销售款结算日;
b、□经销:每月_______日为上月进货款结算日;
c、批量付款,预付_______%,货到后_______%;
d、铺底元,月清;
e、其它:2、需方向供方的付款方式为:
□ 支票 □ 现金 □ 银行转帐 □ 汇款 □ 其它
3、需方新店开业付款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联营扣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允许进场单品数个,基本扣率,供方年销售保底_____万元,如供方低于保底额则按此基数上交需方酬金,超过保底需方降低 ___ __%奖给供方。
九、杜绝商业贿赂:
1、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需方业务员回扣(包括红包、礼品、宴请、旅游、亲属就业等)。一经发现,需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留供方所有的货款,永不合作。
2、如果供方反映需方业务人员受贿、索贿等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需方将其视为可依赖的合作伙伴,为其保密,并创造销售机会。
十、需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卖场实际情况,为供方商品合理安排正常和促销陈列。
2、及时向供方反映消费者和市场信息。
3、对长期合作伙伴,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品进场、促销、陈列及结算货款等。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订单指定时间、数量、品种供货时,由供方按订单金额的1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需方不能按约支付货款,由需方按未付货款的每日万分之三向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供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或相关原因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直接在供方结算时扣除此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的违约金元。
4、供方提供的商品条码为错误条码和伪码,供方向需方支付人民币500元/次的违约金。
5、若供方交付的商品与谈判时的样品不一致,每个单品供方向需方支付人民币3000至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货款中扣除。
6、供方不得在需方销售未经需方采购中心确认的商品。否则。供方就所售商品按每个单品向需方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7、供方因停产或缺货不能按时送货,且未按约定通知需方采购中心,每个单品供方向需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8、上述约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时,守约方仍有权追索。一方违约,另一方即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当月费用未结清的,不结算货款。
2、供方提供有效的商品国际标准条码,至于没有国际标准条码的商品,供方按元/个的成本价格向需方购买店内码,并在送货前将条码贴好。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3、供方(及厂家代表)进入需方卖场,须遵守需方的相关规定。
4、未经需方业务部门同意,供方严禁私自移动商品陈列、拍照、抄写资料、不得与竞争对手发生争吵。违者罚款1000元。
5、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合同固定条款之解释权为需方。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补充条款: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委托代理人: 业务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