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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协议合同

2021-05-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彭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甲方取得了(或拟取得)位于 编号为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了项目公司作为该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

  2、乙方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业内拥有较高的口碑及美誉度,对房产开发各环节享有大量社会资源,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与维护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房地产延伸价值服务体系等,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甲方创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与乙方就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进行合作,乙方也同意有此意愿。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暂命名) 。 ,土地四至为 界址点座标见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 拍卖/招标/收购等 ,用地性质为 住宅/商业 /综合或其他 用地。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 主要规划建设指标: 容积率为 限高为 公共配套 。其中,预计规划住宅 建筑密度为 , 绿地率为 , , 平方米,商业配套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

  6、建设内容: 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7、土地现状: 净地/待拆迁 周边大市政配套建设情况、土地平整情况 已交付/于确定期限前交付

  8、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9、其他项目描述: 重大不利因素/特别规划限制条件/部分动工等情况 。

  注:项目前期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对于正常开发建设及管理存在限制、障碍 等

  不利因素,如对于安置房的特别要求、市政配套未到位等,予以充分披露。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管理,甲方聘请乙方以项目公司总经理的身份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开展工作,对该房产开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拿地、项目定位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竣工交付管理、招商运营等环节的项目开发管理。

  三、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2、 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3、乙方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乙方及乙方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

  4、项目建设活动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由乙方及乙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四、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涵盖一般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协助甲方与各级行政部门沟通,完成拿地工作。

  1.2、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1.3、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把控设计成果质量。

  1.4、全面管理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行、运营。

  1.5、通过招投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具体承包、供应单位。

  1.6、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签署,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1.7、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1.9、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 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1.10、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组织、督促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 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甲方。

  1.11、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交付使用工作。

  1.12、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房屋维保工作。

  1.13、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融资需求提供帮助。

  1.14、负责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全面工作。

  1.15、按照甲方董事会核定和下达的经营指标,全面履行总经理职责。

  五、项目委托管理的目标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工期管理目标:本项目总体建设周期暂定为 个月(以首批施工

  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时间目标均为估算,以双方正式确定的框架 性开发计划与项目分期开发方案为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将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分期开发方案提交甲方确认。

  3、工程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定位、产品设计阶段,形成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组织施工图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目标。根据项目招投标情况,及时跟踪成本变动情况,如成本发生重大变异,应随时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4、项目房产销售周期及销售率目标:本项目分期开发、销售, 预计项目第 一期不晚于 年 月获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销售,于 年 月之前完成可销售面积85 \\\\\%的销售 (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 。 项目销售周期以双方正式确认的销售计划为准。 乙方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 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包括房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特别要求放缓销售节奏, 则双方协商适当决定延长销售周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符合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 明工地的标准。

  6、具体目标以甲方董事会核定和下达的指标为准。

  七、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项目管理前期准;2、鉴于乙方的专业管理为甲方产业增值所作的贡献,;特别说明: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并非股权,该权利无需;3、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第二部分;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展项目管理前期准备工作,甲方应按年薪____万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自行确认)

  2、鉴于乙方的专业管理为甲方产业增值所作的贡献,甲方同意按甲方(或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本的%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作为乙方进行项目管理的回报。(权利成立的时间及方式自行确认)

  特别说明:股权所代表的收益权并非股权,该权利无需进行工商登记等备案手续,乙方也不因此成为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责任。该收益权仅是对一定比例股权所代表的收益(包括收益、分红、及其所代表的资产)进行处置的权益。

  3、乙方组建的管理团队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标准(包括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现金或实物形式的福利),由乙方参考城市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并结合行业普遍标准、项目所在地物价水平拟定,由甲方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项目开发的相关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精装修设计费、人防设计费、弱电设 计费、综合管线设计费等) 、监理费和工程造价、审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咨询费以及营销费用等各项相关费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二部分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相关行政法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 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 工;

  5、甲方应完成项目前期交地工作,如因项目交地问题造成施工障碍,甲方应承担甲方自身的延期损失。因政府政策或者办事原因引起的交地延期,甲方应主动说明,项目工期相应顺延;

  6、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 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7、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 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9、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10、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有权减轻自己的责任。

  11、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2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薪酬。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1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项目公司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2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前期报批工作;

  2.3通过招投标或者其他市场化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土建、安装、监理等专业工作单位。在确定上述专业工作单位后代表甲方执行上述合同项下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

  2.4按约定范围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协调项目所有参建单位间的关系,按照乙方自有项目的工作品质控制标准,实施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等四大控制的具体工作;

  2.5接收并归档保存设计方和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并在项目建成移交时统一提交给甲方;

  2.6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2.7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2.8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2.9组织竣工验收;

  2.10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2.11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2.12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2.13负责自项目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案之日起的 6个月内房屋整改和维保管理工作;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协调工作,但质量保修责任由相关专业工作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承担;

  2.14乙方应按季度和年度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报告,并在项目正式开工、主体结顶、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专项向甲方提交专题工作报告。项目管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项目开发主要工作(包括前期、规划设计、工程营造)的进度和进展情 况,以及和项目开发计划的对比分析; B.项目成本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C.项目各项费用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 D.项目当季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下个季度的资金需求计划; E.项目营销执行情况; F.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G.甲方关注的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2.15在项目分期或总体达到约定的完成时间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分期或总体经营报告,就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委托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向甲方出具总结报告。

  第六条 本合同未涉及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项目工期管理、项目成本管理 、 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

  项目营销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项目品牌的使用管理及维护等,在乙方实施开展具体工作后逐步与甲方完善约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 经营成果及奖励 (如有可另行约定)

  1、乙方作为项目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的制度、流程,在甲方的监管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做好项目经营管理工作,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争取项目效益最大化。在此前提条件下,无论出现何种经营成果,甲方均予以认可。

  2、如果最终项目经营成果良好或优秀,即实际经营利润超过约定的经营利 润目标的, 则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1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并经乙方书面告知超过10日仍未履行的;

  2.2由于甲方拒绝或怠于协助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管理工作发生困难的;

  2.3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

  3、乙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1乙方不配合甲方监督检查等不能正常开展管理工作的情形,经甲方负责人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2由于乙方的管理原因导致项目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建设成本显著增加的;

  3.3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管理职责,经甲方书面提出意见后拒绝整改的。

  4、解除合同的程序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 各方,另一方应在 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另一方未答复的,合同自动解除。 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所有内容均履行完毕或者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的,则本合同 自动终止。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陈述和保证

  1.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适应的营业许可和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并且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间有效存续

  1.2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独立的能力,并已就本合同的签 订和履行取得其股东会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并且本合同不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的协议、承诺,不会引发任何利益冲突;

  1.3甲方拥有本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会有任何政府机关或其他实体或个人启动或可能启动任何程序、主张、诉讼,并导致本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存在障碍;

  1.4本合同签署时,甲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或有债务,也不存在任何 诉讼、潜在的诉讼或者任何影响其业务以及主体存在的任何政府处罚;

  2、乙方陈述和保证

  2.1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与本 项目开发建设受托管理相适应的营业许可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有效存续;

  2.2乙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独立的能力,并已就本合同的签 订和履行取得其股东会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并且本合同不违背乙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的协议、承诺,不会引发任何利益冲突; 乙方承诺取得绿城商标的再许可使用的权利;

  2.3乙方作为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受托管理单位, 应按照有利于项目整体利益 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逾期在 60 日内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承担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的,每\延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承担万分之 二 的违约金;

  1.2在管理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或者因为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截止解除合同之日止的所有费用,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1.3甲方未按时向各专业工作单位支付建设费用的,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责

  任,因延期拨付工程款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各节点延迟的违约责 任;

  1.4若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工期控制目标相应延长,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增加额外工作的,甲方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1因甲方同意的变更设计导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2项目建设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损失部分 由乙方承担,但承担额度以乙方应收取的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为最高限额;

  2.3由于乙方的原因产生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总额等与合同不符的,经乙方协助甲方向第三人索赔后获得赔偿的,可以在获得赔偿的范围内免除乙方相应的责任;

  2.4如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实际工程成本与目标成本发生偏差的如何处置

  2.7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费用超支如何处置?(选取,可能过细)

  3、免责

  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 乙方如仍为甲方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甲方仍须支付本合同附件约定的人员费用。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或者市场变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中有关工程成本、质量、工期、安全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因政策变化、政府办事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提供充分

  证据后可免除违约责任;

  3.4甲方同意对项目成本、质量、工期等事项进行变更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无论甲乙双方因何种原因违约的,在本合同解除前,均不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人员费用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持续与转让

  1、甲乙双方均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将积极促成本合同的持续履行。同时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将维持其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甲方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且甲方应在股权结构变更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新一届股 东会关于认可本合同内容的决议文件。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 该项变更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 部或部分转让或授予他人,但乙方指定其下属的专业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职责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过程中,本合同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 或部分转让或授予他人,但乙方指定其下属的专业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职责除外;

  3、任何一方在合同项下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指示、指令、批准、报告、 确认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当面送交或传真发至以下地址: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4、对本合同所做出的任何修订或修改,须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后 生效。生效后的修订或修改条款取代本合同原来的相应内容,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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