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离婚
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女儿 由 方抚养,随 方生活,由 方按以下方式向 方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1) 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元给 方。
(2) 方应于每月 日向 方账号为 的 银行卡支付抚养费人民币 元。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方每月可以前往 方处所探望孩子 次。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个星期 早上 点到当天下午点。
如 方不按照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方有权拒绝其今后继续探望孩子。
3.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子女的探望:非抚养方在法定节假日内有权将孩子接出探望,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春节则按小孩轮流在两边过节的方式分配。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方名下存款人民币元, 方名下存款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人民币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 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给 方。
2.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 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产所有权归 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 方必须协助 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方负责。 方应当于 方户口迁出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人民币 元。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年 月 日向 方所借债务元,由 方偿还;
年 月 日向 方所借债务元,由 方偿还;
年 月 日向 方所借债务元,由 方偿还;
方还应于 年 月 日前向方一次性支付差价人民币 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 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 方生活困难,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人民币 元给 方。
上述 方应支付款项,应于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涉及到财产的内容,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
年月 日
女方(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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