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接手一个室内设计项目,我们首要考虑的是方案的适合性。即使是一项非常明确且简单的功能,也会因为使用者的不同而变得捉摸不定。对项目合乎逻辑的各项要求的分析是一个提出问题、并作出回答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有些因素是明确的,有规范或模式可以遵循,我们分析工作重点是发现其细微区别并加以强调,困难的是某些要求是用形容词来描述,对于这些形容词转译成形式的过程中,依据个人的理解不同而不同。这时就需要展开一些争论,并有相关形象的图片做例证。如果争论得不到唯一答案,就可以并置在一起,等待其它因素的出现再确定; 项目的城市文化背景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生活习俗、历史、文化、环境、气候等诸多因素。
就具体项目而言,重要的是在这些因素当中谁最具影响力,是否适宜形式上的表达,设计师此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将室内设计始终置于一个更大、更广阔的背景当中去考量。 就创造一种适宜的建筑空间这个目的而言,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是不可分立的两个阶段。而实际设计当中,这种阶段的划分是不明确的,需要我们从设计目的出发作一番区分。显然,建筑设计是前一个阶段,它所设定的限制对室内设计来说,有些是决定性因素,有些是可以改变的因素。当然,室内设计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去减弱这种影响力,甚至可以取消这种预设的限制。问题是,为了达成最终适宜空间的目的,我们有必要全部重新来过吗?有可能完全重新来过吗?在许多情况下,室内设计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去另起炉灶。正确的态度是,仔细区分建筑设计已留下的结果中的限制条件与发展余地分别加以处置。正如建筑设计要考虑到城市设计一样,室内设计必须找到与建筑设计的结合点。在建筑空间中,功能、体积、形状、色彩、质感、陈设、家具都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空间的最终成果。建筑设计提供的功能、体积、形状条件一般可变性较少,应当首先考虑保留。只有对最终结果非常不利的因素,才去试图改变它。这并不意味着室内设计只是贴贴皮、刷刷色、布置一下家具就可以了,而是说尽量顺应已有的空间条件,能去”完善空间”时不必去”创造空间”。
一件优秀室内设计作品的产生,过程模式的目的是去掉思考问题的限制,去多角度、多方位地考虑一个项目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过程模式是否有导致四平八稳、面面俱到但缺乏灵性的设计倾向,想要有触动人心的作品的出现,还必须依赖于设计师个人感受的敏锐性以及设计感悟的程度。
长期设计实践当中,一个群体在特定的历史、文化、经济、技术条件下所产生的设计倾向,并得以强化与认同,这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长久以来逐步形成的、所有成员已达成共识的、类似设计哲学的东西,我将这个认作有意义的”风格”。
”理性主义”,即通过逻辑推理来建立某些法则,去指导设计。首先强调的”功能理性”,任何室内空间都有相应的功能,合乎功能的、反映功能的空间形式才具有审美价值;其二强调”构造理性”,这是从建筑的”结构理性”引申而来,任何材料及其组合、结合的方式都有其内在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反映在设计上是材料构造应该表现材料本质,也就是说不要用一种材料去模仿另一种材料的做法,而应该探索这种材料与其它材料在使用上的不同点及构造表现上的不同之处;其三是空间关联理性,也就是常说的”整体性”,因为建筑内、外差别在于,外部需较少的形式就可组成一个整体建筑形象,形式的关联性相对较易把握,而内部空间不同部分可以完全封闭,独立性非常强,常常可以在同一栋建筑内部形成数种完全不同的空间形象,但在空间关联理性的指导下,设计更倾向于在一栋建筑内部的不同空间中建立一种内在的联系性,让场景有所变化而”理性情节”都是联系着的。
对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考虑,不仅是设计师应担负的社会责任,而且是设计师创造灵感的源泉。目前,与环保相关的规范、标准有限,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石材放射性指标、建材的绿色认证等。在可预见的将来,技术在非机械式的空调系统、可呼吸的墙体、充分循环利用的材料等方面的发展,会使建筑本身意义得以扩大。设计在环保上的敏感意识将是设计作品是否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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