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建筑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5
1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假期的审批。
2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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