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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20-10-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白玉

  副组长:余叔畅高建伟杨飞

  成员: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主任

  办公室电话: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二、学校食堂、服务部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9、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承包者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

  3、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4、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5、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提出改进意见。

  2、强化督查。每天坚持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巡查登记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办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写表中有关学校卫生安全日督查记录表,如遇重大事件,当天值日行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否则视为当天值日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有权对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消毒剂全面消毒,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5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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