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职工管理,稳定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发展,特作以下承诺:
严格按照梁山县教体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和教研队伍管理的意见》(梁教字32号文)和拳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镇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拳政发31号文)有关规定,保证现任教职工全部在职在岗,依律依纪管理好本校教职工。如有违规离岗现象发生,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保证。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
学校教办各存档一份。
单位:(盖章)
校长:(签字)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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