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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春节彩灯布置方案范文

2020-09-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活跃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决定,按照“大气、雅致、热烈、节俭”的原则,在20xx年春节期间开展节日城区亮化活动,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节俭的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传统节庆文化,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应用新技术原则。将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将灯饰、灯光的艺术性与城市特色融为一体,充分体现城市特点。

  (二)坚持节能原则。将经济性与节能性相结合,既要达到亮化效果,又要提倡绿色、节能和环保照明,减少光污染。

  (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立足巩固城区原有灯饰亮灯效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重点区域”的'亮化设施建设,提升夜景亮化档次水平。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重要道路、重要节点位置亮化由政府主导实施。鼓励企业以展示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烘托节日气氛参与完成。

  三、工作目标及内容

  重点做好渭河公园、君山广场、首阳路、君山路、新街路、清源路、平桥路和西美国际城、渭河新城、渭水天华、渭锦佳苑等高层住宅小区及商业中心的节日氛围营造工作。

  (一)公园亮化

  对渭河公园、君山广场树木进行亮化,对原有各类灯饰进行检修,增加公园、广场“靓点”,确保亮化效果。

  (二)沿街建筑树木亮化

  对首阳路、君山路、新街路、清源路、平桥路两侧公共建筑、楼宇现有的轮廓灯,由各权属单位进行检修或安装,对首阳路、清源路、君山路、渭河公园两侧的树木进行灯饰亮化。

  (三)住宅小区、沿街商铺亮化

  对西美国际城、渭河新城、金房公馆、渭水润园、渭水天华、渭锦佳苑等高层住宅小区及商业中心安装的轮廓灯、景观灯饰进行检修,确保亮化效果。沿街商铺、门面,原则要求一律挂彩灯、贴春联。

  四、时间安排

  (一)实施亮化工程招标阶段

  县文旅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询价、招标等工作。

  (二)亮化实施阶段

  1.政府采购的亮化项目:

  由县文体旅游局负责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亮化工程的实施。

  实施时间:20xx年2月3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8日(腊月二十七);

  验收时间:20xx年2月9日,由县文旅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亮化工程进行验收。

  2.住宅小区、渭河风情线、公共建筑、办公楼宇已有轮廓灯、景观灯饰:

  检修时间: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6日;

  亮化时间:2月6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日)每晚7:00至11:30,其中2月11日(除夕)亮灯时间从晚7:00至2月12日(正月初一)早2:00。

  五、职责分工

  1.县文旅局负责重点路段亮化工程的实施、验收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各住宅小区亮化和渭河风情线已有亮化工程的检修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工作;

  4.县供电公司负责各路段、景点用电的增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用电;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节日亮化期间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破坏、盗窃亮化器材的行为;

  6.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亮化活动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7.县交警队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对施工车辆的配合以及节日前后有关亮化路段和景点周围的交通管制工作;

  8.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沿街门面、商铺的亮化;

  9.县直及省市驻渭各单位负责对各自办公楼宇和所辖城区企事业单位建筑进行亮化,悬挂彩旗、红灯、张贴春联。

  六、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城区亮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行业部门要做好管辖单位的节日亮化调度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亮化设施的维护,对节日期间被盗、被毁的灯饰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高标准实施夜景亮化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亮化工作的督导,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三要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亮化任务。同时加强安全监管,选择水平较高、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要明确专职人员,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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