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六岁的我,高兴的我,悲伤的我……
有一个女孩,因为肤色的关系,三年级开始就一直被别人取笑。可是她没有因此沮丧。这个女孩子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我。
我小时侯跟同龄的孩子没什么不同,所以我受到“平等”的待遇。没有人讽刺我。可是现在,皮肤却是黝黑的。不少男孩子都讽刺我。
我喜欢看书。因为在书的海洋中,我能尽情的翱翔。它会教会我很多东西。我在那里的感觉只有幸福。那里没有太多的复杂感情,没有世人的冷眼。看书的我,往往会“想入非非” ,把自己当作了主人公,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仿佛也变成了我的喜怒哀乐。
我之所以喜欢看书,是因为我不想受到太多的冷眼。书它不会给你冷眼,只会给你知识。尽管是我看过的书,无论看了多少遍,但是我再看它的时候,我不会觉得对这本书的知识不感兴趣。所以看书成了我现在的第二个兴趣。
我也比较喜欢写作文。我还成了三个的会员呢。当我看见自己的作文登在上,心里甭提多开心了。而且我目前登的作文稿没有一篇退稿,这让我更开心、幸福了。尽管我知道我的文章,我的同学和老师可能看不到,但我还是充满信心。当然,理所当然写作文成了我现在的第三个兴趣。.
我想只有写作文才能“任性”的“说”我所有的情感。因为,他们没看到我的本人。而且,在会员之间一切都是神秘的。大家都是好朋友,所以他们都不会讽刺别人。
我的体育不大好,所以我基本讨厌体育课。不过,庆幸的是我有一个朋友知道了我作文会员的所有事情,那我就能和她诉说心事。
这就是我――林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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