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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报告

2021-01-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敬爱的党组织:

  所有政党都有对自己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规定,这些是由政党的性质、功能、任务特点与其党员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彭伟忠教授为我们生动地讲授了一堂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必需掌握的基本党员知识的课,让我明确了自己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责任与权利。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们将来有可能继续进入党进行修炼,我们要明确作为一名党员的八大义务,以党员的义务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首先,我们应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等有关党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组织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党的建设是依靠每一位党员的积极参与建党,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我们尤其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坚决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我们知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党员在为党的建设做贡献的过程中也可以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党员权利只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党章来规定,我国党章对党员的权利作了如下具体规定:所有党员具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对于党组织的处分有异议的,有权进行申辩;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等权利。

  我们可以看到党和国家极大地保护了党员的权利,我们在享受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的同时,应该具体落实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中,在党和国家的建设中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我们党员应具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并且具体落实到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服务的行动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党的xx大强调了社会主义新时代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的关键在于党。但是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因此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就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xx大明确提出了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党建工作总体布局。

  我们要按照党的xx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强自身的党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协助党更好地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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