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x x县x x镇x x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x x县x x镇x x村x组,x x x,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池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池,由乙方承包。鱼池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 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 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池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10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x x x 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x x x;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 x x x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10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池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10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池,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池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池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 X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鱼池承包界线图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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