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修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 形象墙水晶字,接待台,接待区墙面壁纸 , 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外装修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建设部门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省东晶能源有限公司项目部装修
2、工程地点:登封市嵩山路北段
3、工程内容:装修会议室1间、办公室2间、门卫室1间共四间(包括室内吊顶、墙面粉刷、铺木地板、防盗门、电路、房顶做防水、封闭门窗、装塑钢窗等装饰工程)
4、工程承包方式:全部包工包料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程质量及要求:
1、墙面:要求打毛、铲平,平整度处理,等合格并符合粉刷要求时,在进行粉刷;
2、室内吊顶:要求,不松动;
3、木地板:要求地面处理平整后在进行铺设,不得出现空鼓现象;
4、防盗门:要求是塑钢防盗门,质量保证;
5、电路:要求所有电路隐蔽工程的安全性及接触性达到规定要求;
6、房顶防水:要求地面处理干净,厚度达到规定要求。如出现问题八年内免费维修;
7、全部工程竣工后,清理干净所有的工程垃圾。并后期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三、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工程款项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 )。
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价的30%,即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
2、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乙方开据工程发票后付工程款项的60%,即人民币 。
3、剩余10%作为服务质保金, 个月内无任何问题出现,给予付款。
四、双方责任:
1、 甲方:
(1)负责提供工程的各项要求及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
(2)及时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验收。
2、 乙方:
(1)向甲方提供各项工程装饰材料的清单。
(3)遵守安全规程,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大小事故及
(4)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和施工方案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或设计等有关部门批准。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不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延迟超过三日,甲方可以解
2、乙方施工中途无故停工超过三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已完成工程
3、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工程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已完成工程的,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等额比例的工程费用,在三个月内付清。 工程现场管理。 第三方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合同,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它事宜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核算为准。
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合同自动终止。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乙方:
(盖公章) (盖公章) 代表人签字 :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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