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要不辜负于时代、不辜负于职责,对表调焦,自觉看齐,正确履职,在思想上坚守党的信念,在行动上维护党的纪律,在工作上强化责任担当,面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去。
正风肃纪必须开展精准监督。在监督对象上,紧盯“三种人”,突出“三个后”,领导示范,通过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在监督措施上,全力打造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协商、巡察办无死角巡察、派出(派驻)纪检组织全覆盖督查、纪委机关业务室分类摸排问题线索、办案协作区整体联动的“五位一体”监督格局;在监督方式上,紧盯扶贫攻坚、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利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把监督延伸到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既监督八小时以内的行为,也监督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敦促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正风肃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顽固性、反复性很强。当前享乐奢靡问题在持续震慑和高压之下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稍微一松就会反弹回潮、又冒出新的一茬。必须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四风”新变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从小事抓起,从群众反映烈的问题抓起,坚持节前警示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通报曝光,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出入“一桌餐”场所,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以及“节日病”“人情风”等方面的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正风肃纪必须从严追责问责。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不仅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监督,更要注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问责。监督体现在日常,问责体现在经常,对该问责的干部,该批评就批评,该处理就处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谁的责任谁领走,该打的板子坚决打下去,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正风肃纪必须扎紧制度笼子。根据相关党纪党规,创新监管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干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方面,从源头上破解“四风”顽疾,对改进作风、压缩会议文件、规范津补贴发放等作出细致规定,让党员干部有规可循。另一方面,对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勇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干部,形成谋发展勇改革善创新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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