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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十一)

2020-11-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为了保证纳税人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的正常使用,处理计算机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委托乙方为税务相关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方,为此甲乙双方签定技术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运行维护。

  第二条 具体内容

  纳税人的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四小票采集、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软盘申报等应用项目。

  第三条 服务对象

  甲方指定乙方承担的税务(分)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如下税务(分)局:

  1、

  2、

  3、

  4、

  第四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指定所需委托服务的相关税务(分)局的纳税人。

  2.甲方制定服务公司考核办法;参与并组织税务(分)局、纳税人实施对服务公司的考核;组织服务公司的推介会。

  3.甲方按合同定期支付乙方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2.乙方对可能影响网上应用的问题,应提前向税务(分)局说明情况,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3.乙方对相关税务(分)局的支持工作,作定期书面总结并提交甲方和税务(分)局;及时向甲方和税务(分)局报告与网上应用服务相关的重大事项。

  4.乙方每月派一人支持税务(分)局的网上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局端软件操作。

  5.乙方自觉接受和配合甲方、税务(分)局和纳税人的考核。

  第六条 计费标准

  根据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实际使用户数,按每户网上电子报税企业每年120元、代理60元;每户网上认证企业每年80元、代理40元计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上月费用。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或经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经服务对象中的税务(分)局提议要求乙方退出服务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条款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本格式为合同样张,具体内容以最终甲、乙双方签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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