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
乙方(代理人) : 鉴于:
甲方欲从金融市场贷款资金,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系全权代表,甲方授权乙方 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出资方洽谈贷款资金的额度、利率、使用期限及其他相关事 宜。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按照 5.1 条款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报酬; 1.2 各条款所列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为甲方企业发展融资贷款。 全权代理与出资方洽谈贷款融资的相关事宜。为此,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贷款融资的一切相关 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该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进行贷款融资。如果出资方与甲方谈妥 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出资协议生效成交,乙方收取佣金。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3、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出资方洽谈,向出资方取得最好的投资额度,便于甲方及时准备融资 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取得贷款融资并促成甲方与出资方签订贷款融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融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融资、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 泄漏。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4.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融资所需的资料信息,便于乙方与出资方洽谈 融资事宜。 4.2 甲方对于融资的需求有所变动,或公司融资资金使用方式改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 料。 4.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融资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五条 佣金及报酬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贷款融资总额的 %佣金并预先支付融资所需前期费用
第 1 页 共 2 页
元人民币
(预先支付融资前期费用在后期佣金中扣除) 。佣金的支付:以第一笔资金到账至甲双方指定的 账户: 日内支付给乙方。 5.2 甲乙双方同意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贷款协议条款后,甲方应根据 5.1 条款规定支付佣金及报酬,同 时乙方必须按照第 5.1 条规定的权利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终止协议
6.1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投资方与甲方的出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 议,将视为乙方代理责任完成,甲方就必须按 5.1 条规定支付完全额度的佣金给甲方。
第七条 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仲裁。 8.2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协议 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邮件等方式传递。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
乙方(负责人) :
日期: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