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第三季度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本季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截止20xx年6月30日,我乡共出生新生儿186人,其中男孩98人,女孩88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略比正常值偏高,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出生人口稳步下降。现将本季度工作情况总结结如下:
一、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乡于20xx年6月12日至16日期间共用5天的时间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查处“两非”案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为开展第三季度集中联合查处“案件”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宣传教育保障。 本次宣传教育活中,赶场天在人口密集的位置设置咨询台,制作展出性别比治理宣传版面,悬挂张贴性别比治理宣传标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向群众耐心解答性别比治理知识、重点宣传了有关打击“两非”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活动中免费发放宣传画850张、宣传手提袋700只、避孕药具300盒、宣传小折页720张。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对于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歧视,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扭转群众的生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依法打击“两非”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营造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宣传教育保障。
二、认真落实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孕产期全程服务工作流程图“明确服务对象”、“孕期服务”、“陪护分娩”、“出生登记”、“统计监测”五步工作法开展工作。由村人口主任调查填写《贵州省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手册》,切实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孕前指导、孕中服务、产后随访,不断建立健全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体系。把宣传活动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加强管理,全程服务,开展生育服务对象需求调查活动,努力满足育龄群众需求,维护育龄群众权益。认真按期开展“双普双查”活动,建立健全生殖道感染和出生缺陷干预及其他技术服务档案,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明确服务对象。对领取结婚证人员,纳入随访服务管理,签订禁止“两非”承诺书,禁止批生对象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流产等。把新婚未育、已生育一孩特别是已生育一女孩并领取《计划生育证》的人群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早婚、不符合政策怀孕等重点人群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同时,在工作场所张贴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图和禁止“两非”警示牌,为将要生育的妇女提供孕前指导、孕中服务、产后随访
(二)、强化孕期服务。乡计生技术服务站为怀孕对象建立孕情保健档案,发放孕期保健服务联系卡,填写孕情记录,做到经常性访视,优生监测和孕期保健等咨询服务工作,密切跟踪结果,做好“三查一治”服务工作。育龄妇女小组长每月入户访视一次,及时搞好孕期服务,并将访视情况每月向村人口主任反馈,村人口主任根据所反馈的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三)、实行陪护分娩。凡参加保健的育龄妇女,分娩时由保健医生陪护分娩,未参加保健的,由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医护人员陪护分娩,认真填写陪护分娩表。同时,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产房开展“关注计生贫困母亲、关爱女孩健康成长”活动,开展寓教于乐的计生宣传教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了新的生育观念。
(四)、严格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由陪护和访视人员按时登门访视,满月后参加母婴保健随访,建立孕情消失、婴儿死亡、引产等调查制度,对上报女婴死亡的,必须出具死亡证明,查明死亡原因,填写死亡原因报告单;对出现假死亡的、出生不报或错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对孕情消失、人流、引产、死胎、死产和出生婴儿死亡对象要有详实可信的初步调查笔录,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县人口计划生育局性别比办公室报告。
(五)、实施统计监测。定期由计生办负责人牵头,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在结婚登记、孕期保健、性别鉴定、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等关键环节,进行信息通报、联合监控。同时,将各单位通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布统计监测月报,为决策提供依据,定期报送出生、引产、死亡月报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态势分析,适时对育龄群众进行跟踪管理服务。
三、落实利益导向机制。
协调乡直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省、地、县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结扎户”的优先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乡制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一般计生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结扎户”的优先优惠政政策,大力扶持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生女孩的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就医、就业、子女入学、缴纳学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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