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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区域经销商协议书

2022-11-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协商的区域经销范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经销价格和结算等细节问题,方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实行。

  第一条:经销区域和销售业绩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在其经销区域内实现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万元,以经销价格计算,按实际发货金额统计销售额划分详见附件三,乙方应按划分后的销售额完成任务,另乙方需支付甲方押金 万元。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在当地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当地只代理甲方独家产品,如发现代理其他及第二家,甲方公司将立即取消代理协议,需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第二条:结算及优惠

  结算方式:甲方将按产品代理商价格售于乙方(不含税),合同签订付货款30%,全款发货。(供方收到预付款项之日起合同生效)

  价格执行出厂价格

  甲方可提供乙方发票,税金一律按13%核算,无返点。

  乙方客户的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在七天之内,将扣除货款、税费等费用后,余额部分还给乙方。

  第三条:培训、支持与协调

  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和技术方面的培训支持,具体培训计划双方协商后制定;

  甲方根据销售额度给乙方提供宣传挂画、产品样本等能宣传公司产品的物品以支持乙方开拓市场。

  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由乙方独立承担。

  为了便于甲方了解该经销区域的销售开展情况,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档案制度,所有进行的项目要进行备案,同时每月底要把本月的项目登记表传回总部,便于甲方随时查阅乙方市场推进信息及保护乙方项目信息。

  第四条:验收及通知

  验收时,如货物数量、质量以及其它仅通过表面就能确认的事项有异常,应在货到2日内用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内容,由甲方进行确认。

  如无上述通知,视为甲方的供货全部正常(仅限就货物表面能确认的事项)。

  第五条:订单及运输

  乙方每次订单都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传真至甲方(格式甲方提供);

  甲方可为乙代办运输货物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点,乙方到货运点自提,运输的方式为一般的汽车运输,如需特殊运输方式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运输费用双方协商而定。

  第六条:所有权

  货款结清之前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负责保管。

  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处理尚未付款的产品。

  乙方因债务及其它情况其财产等被强制执行时,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权利,如甲方因此种情势要求返还货物,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七条:促销及市场推广

  为了促销产品,乙方应积极宣传及广告活动并收集所需资料提供给甲方。

  乙方应专门针对甲方的授权产品配置专门的销售人员,制定专门的销售推广方案。

  第八条:报告及认可

  乙方应保管好产品的销售、采购、库存记录。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销售情况等信息时,乙方积极应对,甲方可以调查是否属实。

  乙方在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工作场所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禁止转让

  无甲方认可,乙方不得转让经销权。

  乙方违反上述规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保密规定

  乙方对该经销合同内容及其它属于甲方商业机密的事项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一条:禁止不正当竞争

  各区域经销商不允许跨区域报价与甲方及甲方的其它经销商进行不正当竞争;

  若经销商确有跨区域的项目,必须提前到总部申请做项目备案,由总部来协调;

  以上内容各经销商一定要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总公司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同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第十二条:禁止使用类似商标

  乙方不得另外使用类似甲方商标的商标或设计类似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和广告,以免给消费者造成错觉。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取消经销商资格。

  第十三条:质量担保

  甲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设计、制作缺陷引起的乙方损失,依照法律 承担相关产品责任,乙方应配合甲方采取必要措施尽量缩小损失.

  对质量保证期没有特别约定的,除易损件外其余均质保一年。

  乙方销售产品时要详细告知产品购买者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由甲方提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暴动、内乱等其它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以不在承担合同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合同期限内经销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解除合同或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放弃销售权利。

  没有经甲方同意乙方转让经销权

  乙方被银行停止银行业务

  乙方申请破产、停顿整理等或被第三方申请破产的或其他同类情势

  乙方被第三方强制执行,足以影响乙方继续承担代理义务的

  第十六条:解除合同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督促乙方在所定之内修正,在规定之内乙方还没有修正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乙方的销售能力无法达到销售目标时

  乙方行为损坏甲方的名誉或信誉时

  第十七条:终止使用商标等

  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终止使用能体现甲方商业特征的一切标志如商号、商标等。

  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是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合同约定的经销期限终结。

  乙方完成当年销售目标,下一年经销合同自动续约,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如果乙方未能完成当年销售额,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下一年的合同续约问题。

  第十九条:诉讼法院

  双方出现纷争时,双方应首先在互相信任下友好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到甲方所在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解释

  对合同的解释出现分歧时,可参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进行解释,没有相关合同附件的,可依照一般商业惯例并根据诚信、善意原则解释。

  第二十二条、文本与附件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有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附件二、乙方有效证件复印件。

  3、附件三、划分后的销售任务额。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 权 人: 授 权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附件三: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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