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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工作总结

2024-05-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年度主要计生指标完成情况;我镇地处城关,是全县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也是流动人口的聚居地。全镇管辖三个行政村、六个社区居委会、三个农茶场以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多个,辖区内有常住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城镇居民人。育龄妇女人,占总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年来计生各项指标完成较好的有

  ⒈人口继续保持在低生育水平,全镇今年共出生人,出生率为·‰,死亡人,死亡率为·‰,净增人口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⒉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继续保持在较好水平。出生人口中政策内出生人,其中一孩人,二孩人,多孩人,政策符合率达。

  ⒊早婚早育得到有效控制,晚婚晚育率进一步提高,今年女姓初婚人,晚婚人,晚婚率为·,无早婚现象发生。

  ⒋独生子女领证率显著提高,随着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全面深入开展,新型婚育观念逐步被群众接受,我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逐年增加,全镇至年止累计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本,(其中当年领证本),未领证的也全部签订协议书。农村独女户有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⒌节育措施跟踪管理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人,其中无孩人,已落实节育措施人,节育率达·。今年共完成“四术”例,结扎例(其中二女扎例)、上环例、人流例、引产例,基本做到“四术”无拖欠。

  ⒍“三查两补一治病”工作走向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双查”到位率达。

  ⒎已婚育妇孩次结构日趋全理,全镇个已婚育龄妇女中,无孩人,一孩育妇人,占已婚育妇人的·,二孩育妇人,占已婚育妇·,多孩育妇人,占已婚育妇·。

  ⒏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以法治政水平不断提高,计生恶性案件为零。

  ⒐出生婴儿性别日趋正常,今年出生人中,男性人,女性人,性别比为比·

  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措施:

  一、党政领导重视,狠抓责任措施落实。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准确把握我镇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加强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抓计生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把计生工作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连续几年来镇党委、政府每年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是研究计生工作会议,镇党委书记或镇长都要亲自主持召开,研究讨论和部署新的一年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镇里下发的号、号文件,就是《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计生协会“双创”工作意见》,每年镇里第一个下达的责任状就是《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并建立计生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每个季度镇党政主要领导都要亲自主持召开计生专题分析汇报会,听取计生情况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和完善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例会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例会,村居主要领导和挂点干部按时参加村居计生例会。三是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狠抓责任落实。我镇采取逐级抓落实的方法,每年层层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镇党委政府与县直有关单位,基层站所,村(居)签订计生责任书,村(居)与中心户(组)签订责任书,镇里还与两委领导,挂村(居)工作队签订计生责任书,实行村(居)两委领导和镇挂点村(居)干部包计生对象责任制、全镇干部职工下村居同村两委干部一起包片、包组、包责任对象的“双查”、“节育措施”的落实,将计生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人,解决了“四术”拖延,“双查”到位率低的问题。从而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四是进一步明确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对全镇党政领导和挂村干部抓计生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为使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镇里每季度组织纪委、计生办人员进行一小查,半年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后进村(居)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改正。五是强化资金投入,确保计生工作正常开展。我镇是一个没有乡镇一级财政的乡镇,所有资金都靠上级拨款,为保证计生工作正常开展,镇里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想办法从有限资金里挤一点和其它资金挪一点来确保计生经费人均元足额投入到位。

  二、人事制度的改革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全县各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使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抽查,想办法提高考核指标,抽查出问题想办法解决,这样一来干好干不好都一样,只要抽查不出问题一切都好,所以一切都是为应付抽查。如果抽查出问题首先批评和处理的是计生干部。人事变动时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有的乡镇7、8年的站长还过度不到副乡长的职务。这样的环境下,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我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干一天是一天。

  三、婚姻登记和公安户口管理不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无形中取消了户籍地对领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同是,由于公安部门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导制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不能纳入正常管理。据调查早婚、早育一个子女或二个子女后年龄已到法定结婚登记时再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再到计生部门登记领取一孩生育证,造成计外生育现象。

  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较为复杂,表、卡、册、牌、证数字关系难、麻烦事多,目前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制度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所有村级计生专干没人想干,计生主任又专不起来,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同时也需要上级组织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科学发展观关系十分密切,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口计生工作的对象是人,如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计生,服务好育龄群众,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善人口结构,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人口计生工作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领导,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完善党、政、计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进一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员干部出现违法生育的,依纪依法严惩。

  二、强化宣传、优质服务、综合治理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以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拓宽宣传教育,扩大服务领域,通过音像、标语、板报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增强保健意识;二是以优质服务为目标,切实搞好生殖保健系列服务。结合县站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与诊治工作,同时搞好优生监测,节育技术服务工作。乡计生站业务人员对育龄妇女安排生育的对象搞好孕前、孕期、孕产期,育儿期和产后及时跟踪到户随访,了解育龄妇女孕期和产后基本情况,免费提供“施利安”新型药具和生育缺陷干预服务,测准预产期,用心体贴民心,讲清定点接生的好处,这样就能降低统计误差,就能报准胎儿性别出生年月日,避免假死亡的现象发生,使广大育龄妇女得到关怀,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种费用的减免工作。严格执行安排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和政策规定,遏制计划外生育;三是努力完善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的原则,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综合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公安、卫生等部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机关单位,政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计生、公安成立行政执法小组,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协会级织,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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