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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接收函

2020-11-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赣南医学院药学院的领导、老师们:

  你好!

  本单位同意接受贵校X级药学专业本科2班的邓红从事实习。实习时间为X年12月01日到X年03月25日。实习期间我院会严格要求贵校学生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请假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与学术活动,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特此证明!

  修水县中医院(盖章)

  X年10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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