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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意向书参考

2021-06-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条款(一)所指定的物业单位(以下简称“租赁单元”)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方同意将租赁单元按以下条款出租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租赁单元,该等租赁之主要条件如下:

  (一)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位于 省 市 项目,参见附件一平面图标明的部分(仅作识别租赁单元坐落使用)。四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套内面积约 平方米;顶层使用面积平方米。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述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二)期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自 20__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5 月 31 日止。 起租日为 20__ 年 6 月 1 日。

  (三)租金方式(采取纯扣点于保底+扣点两种形式)

  3.1纯扣点:自本租期的 20__ 年 6 月 1 日至 20__ 年 5 月 31日,按税后营业额10%计提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营业额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

  3.2保底+扣点:根据双方关于合作方式采取保底租金与营业额(税后)提点两者取高的原则,约定租赁单元自本租期的 20__ 年 6 月 1 日至 20__ 年 5 月 31 日,保底租金:四层部分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顶层部分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扣点租金:按税后营业额 12%(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采取先交租后经营原则,即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缴纳下个月的租金,营业额于第二个日历月5日或之前进行结算,最终根据约定两者取其高的原则进行结算租金。

  (四)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包括空调费用,如不包含空调费用,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10日或之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每两年5%递增进行核算。

  (五)公用事业费

  乙方用电、用水、电信,将另行向乙方开列帐单,且不包含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中。

  (六)租赁单元用途

  租赁单元仅限乙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 ____食馆 的商号名称经营各餐饮 品牌做 美食广场之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品牌、用途,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七)装修期

  在双方签署了正式租赁合同且乙方足额支付了保证金及预付费用之前提下,租赁单元将暂定于 20__ 年 3 月 1日交付给乙方(即“交付日”)。乙方享有自交付日起为期 3 个月的装修,即 20__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5 月31日止(即“装修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装修应以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装修期内,乙方不需交纳租金,但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所有的条款。

  (八)保证金及预付费用

  乙方应当于签署本意向书之时5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租赁定金

  (九)租赁单元的交付

  9.1交付标准

  租赁单元交付标准以双方租赁合同附件约定为准。

  9.2交付日

  交付日暂定在 20__ 年 3 月 1 日交付租赁场地,如有调整则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甲方应在暂定交付日七日前作出该通知。

  9.3交付延期或不能的处理

  若甲方在交付日或之前不能交付租赁单元,甲方应在交付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则可被往后顺延不超过六十天。若在顺延期限过后甲方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予乙方,则乙方有权在之后三十天的期间(即交付日之后六十一天至九十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意向书。如乙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意向书,则租赁单元的交付日期继续再自动顺延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即交付日后一百二十天止),如甲方在此最后的顺延期内仍未能交付租赁单元,则本意向书当作由双方协议终止。本意向书按本条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行本意向书所付之定金,并且甲方需赔偿乙方万元损失费。

  (十)签署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应于本意向书生效日起30日内(含签字日)根据本意向书的主要和实质性条款签署完整版本的中文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由甲方提供)及甲乙双方同意之修改及补充条款。若双方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与本意向书有不同约定的,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

  本意向书系甲、乙双方同意租赁租赁单元之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甲方和乙方另行达成一致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没收定金,并向第三方出租租赁单元,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限内签署租赁合同,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二)本意向书生效

  仅当乙方在 20__ 年 1 月 10 日当日或之前将其签署的本意向书的原件交还给甲方且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乙方于甲方签署本意向书之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定金后,本意向书方生效并对甲方和乙方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对本意向书条款与条件严格保密,且不向任何第三方(向各方之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且该等关联方及专业顾问也同样地遵守保密义务的除外)披露。如果任一方违反该项保密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意向书。

  其他租赁条款和条件按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之约定执行。

  甲 方 : 乙 方:

  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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