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账准备
总行会计结算部对账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各项余额对账准备工作:
1、拟定委托协议和保密协议,经总行法规部门审定后与邮局签订协议;
2、提前一个月与邮局商定信封、信纸印数(填制《收件人总付邮费邮件登记表》);
3、提前五个工作日提醒各支行核对对账信息;
4、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提取对账数据的联系单书面交总行信息科技部。
二、数据核对
总行会计结算部对账管理人员收到总行信息科技部提取的对账数据EXCEL表后进行数据检核:
1、各应对账科目合计余额是否与统一报表系统一致;
2、地址是否存在“空”、“1”、“.”、“上海”等明显不符的情况;
3、单位户名明显有缺漏的及时予以修改(例如公,实际应为XX公司);
4、增加特殊账户单位名称栏,对保证金账户、证券资金账户、财政专户等特殊账户的单位名称进行修改;
5、删除无须发出余额对账单的账户;
6、核对对账标志是否与支行的书面说明相符,并修改相应地址、—6—邮编;
7、增加总序号栏位;
8、统计应发对账单数量及各机构应发对账单明细表,将对账单明细分机构另存为EXCEL文档,通过NOTES系统单独下发相应机构。
三、交付数据
1、总行会计结算部对账管理人员写明转换数据及打印邮寄时的注意事项,携带数据盘赴邮局,做好打印、封装的监督工作;
2、对账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各机构余额对账明细交总行检查辅导员,凭以现场检查时统计实际回收情况。
四、费用结算
每年2月、5月、8月、11月下旬,总行本币结算中心根据邮局交来的`发票统一扣收各机构的邮费划至邮局指定账户,并将邮局返回的挂号清单通过NOTES系统分别下发各机构。
五、检查考评
总行会计检查辅导员检查对账单回收情况时,应按总行发出对账单明细作为检查考评依据,并对重点客户的对账单回收情况加强监控。
六、上门对账
1、总行会计结算部对账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与递送公司拟定委托协议,经总行法规部门审定后正式签订协议;
2、邮局打印封装好余额对账单信封后连同统一印制的《告客户书》直接交递送公司,并做好交接工作(收件人地址非本市的余额对账单仍采用挂号信方式寄出)。
3、递送公司收到客户封好的对账回执后,及时送交开户机构,并做好签收。
4、各机构根据递送公司开具的发票核对量无误后按时付款。
附:流程图
10.分解清单,现场考核8.邮寄11.统计报送1.提醒清理数据2.提取数据5.交付数据4.补正地址3.数据检核、统计、调整、判断、补充9.挂号清单网点分行会计结算部分行信息科技部邮局6.转换格式,修改邮编,7-1.邮寄回函打印、分装、挂号邮寄(平信或专用信封)7-2.自送开户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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