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服装设计开发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委托事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公司员工制服设计制作”项目进行设计开发工作。
二、 委托设计工作内容:
1、服装设计
2、服装制版
3、服装样衣制作
4、服装批量制作监督
三、 委托设计费用:
1、甲方于收货后一次性付款设计费2800元用给乙方(贰仟捌百圆整)
2、由于制作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详细内容见甲方与生产厂家合同。
四、 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设计制作时间:20xx年7月20日——20xx年9月20,9月20日交货。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则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设计过程中乙方需先将设计方案当面交与甲方协商核准,之后监督厂家制作样衣,交与甲方协商核准,然后进行批量生产。
3、如有特殊原因影响工作进程,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联系甲方协商。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并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终止当次合同,其全额费用依然需要支付。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则无法获取任何报酬。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设计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的需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有义务在每次设计前根据设计款式的数量与乙方商定工作时限。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需要,在一个月内与甲方进行当面交流,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乙方在甲方未提及工作时限的情况下,有义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设计。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