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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

2023-04-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苗木栽植工程;

  2.工程地点: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栽植红花草30万棵,二花65万棵,栀子16万棵;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1月16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531650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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