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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移交工作的请示

2023-02-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于都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123号)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县食品监管体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能,根据于府办发〔20xx〕105号、于府办发〔20xx〕113号通知要求,经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拟于20xx年3月31日前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和职能移交,即: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局、将县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于编字〔20xx〕5号通知中所列从县卫生监督所划出人员,经县卫生局研究拟将县卫生监督所黄会军、李啟亮,也同步划转到位,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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