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4、 工作期间不准高声喧哗,做到‘‘三轻,说话轻、操作 轻、走路轻。
5、 上班前检查自己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的 站姿、坐姿、走姿。
6、 工作期间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畅的心情。
7、 工作期间禁止玩手机、发短信或接听私人电话。
8、 餐厅内不准奔跑不许穿私人服装进出工作或客用区域。
9、 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不许嬉笑,不许将手插在口袋。
10、 当客人面不许抠鼻、掏耳、挠塞,咳嗽、打喷嚏尽量避 开客人或用纸巾遮挡。
11、 不准带情绪上岗,对客人不准用不愉快的口气和客人说 话,不准和客人争吵。
12、 工作期间不准表现出不耐烦、不情愿、不理会的心理, 影响服务质量。
13、 不准做有损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4、 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15、 员工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6、 员工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
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打扫卫生。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
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
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 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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