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有如下心得:
一.法律主体涵盖面更广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主体:
1.业主
2.物业服务企业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主体:
1.国家级国家机关
2.物业服务企业
3.业主、使用人和业主组织
4.房地产开发商
5.物业管理协会
6.其它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清洁公司、保安公司)
二.紧紧围绕党的新时期战略任务
促进社会和谐,是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一日,中国共产党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党在新时期的战略任务。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体现《物权法》平等保护的原则
平等保护的原则:
相同性质的财产的平等。即相同相持的财产,适用同等的规则,受到同样物权的保护。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 第十四条业主投票权数按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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