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文批复

2021-03-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成立xx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江经开〔20xx〕40号)文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设立江山市山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将公司设立、经营、管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出资人为江山经济开发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等。

  三、公司由你委负责日常管理,并选派公司法人代表。

  请你委抓紧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及时投入运营。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