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第一条 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1、机制砂:
细度模数: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块含量≤1%,含水量≤3%(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碎石:
细度ц=25~31mm,片状颗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块含量≤0.5%,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瓜米石:
细度模数:8—12mm,片状颗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块含量≤1%,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4、细砂:
细度模数:3—6mm,片状颗粒含量≤8%,含泥量≤10%,压碎值≤8%(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第二条 砂石料到场价格
砂石料从生产现场至工地现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砂石料的定价为:
1、碎石:33元/方(含运费);
2、机制砂:31元/方(含运费);
3、瓜米石:36元/方(含运费);
4、细砂:38元/方(含运费)。
第三条 交货办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乙方签收后按材料计划组织生产或供应。
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电话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办理丈量方量签认手续。
第四条 价款结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实际签认单据汇总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价款。
第五条 关于质量和供应保持约定
1、乙方所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如供应过程中砂石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供应,即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供应单价随市场的上浮或下跌来作定价;
第七条 违约与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总价款的5%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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