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工作成绩
1、完成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6011万元,比上年度的5142万元增长16.9%,完成省定任务5355万元的112.3%,完成预算收入6682元的90%,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稳步增长,完成了考核目标,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要求落实做实个人账户资金88.98万元。
2、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636.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17.12万元,对3159人给予职业培训补贴140.8万元,对72人给予创业培训补贴7.2万元,对4045人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0.2万元,对2678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08.8万元,对122人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119.5万元,对 11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2万元,帮助全县379名“ 4050”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4561名。
3、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184.2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78.08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106.2万元,落实低保工作经费29.58万元,保障了6715名城市困难居民和16289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落实医疗保险资金503.1万元,保障了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92.8万元、伤残军人及离休干部医药费2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360.3万元、国有困难企业和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6万元,
5、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45.87万元,推动了城镇医保制度的建立,全县34790名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其中6715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6、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250.37万元,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平4元提高到8元,全县农民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1.29万人,参保率达到92%。
7、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0万元,对642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帮助全县 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免费参加新农合。
8、落实卫生防疫经费33万元、血防经费14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2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7万元,推动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9、拨付雪灾救灾救济资金1301万元。其中:雪灾应急资金70万元,救助灾民2198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16人;冬令救济资金104万元,救济灾民口粮 5330人、御寒取暖5165人;城市低保对象雪灾临时生活补助资金7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雪灾临时生活补助资金38万元;元旦春节慰问资金30万元;雪灾民房恢复重建资金984万元(其中地方安排362万元),对全县955户灾民倒塌的1500间房屋给予补助。
10、拨付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救治资金198.66万元,对全县8770名婴幼儿进行了免费筛查,对46名住院患儿进行了免费治疗。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预算和征管,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执行有力。
2、积极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工作,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欠费单位由财政进行代扣代缴。
3、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政策待遇的落实,按规定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提标工作。
4、切实做好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到位。
1、及时调整社保对象待遇标准,确保按政策落实到位。譬如: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及时按政策调整,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及时提高,各项价格补贴按时发放到人;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按标准发放到位;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并按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切实推进就业工作。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以社会保险补贴为重点,切实抓好“四补一贷”政策的落实,20xx年社会保险补贴比上年增加70.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和额度同时扩大,20xx年贷款总额比上年增加204万元。
3、及时拨付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确保移民后扶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农业移民人口为94704人,其中:原迁人口29828人,增长人口64876人。每年度原迁移民资金1789.68万元,项目资金3243.8万元。20xx年省拨的原迁移民资金已全部直补到人,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直拨到项目。
4、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配套资金。加大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政府和县政府承诺的各项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20xx年本级财政落实社会保障配套资金806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
(三)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xx年,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上年增加141.9万元。同时,农民住院的补偿比例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元至11月,全县共有31449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1958.22万元,其中:门诊补偿 26347人次、金额102.09元,住院补偿18411人次、金额1733.9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城乡低保制度规范运行,农村低保实现扩面。目前,全县享受城镇低保的共6715人,月发放低保金76.03万元,人平113.2元。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16289人,月发放低保金67.99万元,人平41.7元;农村低保实现扩面,救助人数比原来增加了7507人,人平救助标准提高了11.7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 20xx年7月1日 开始实施,目前已有3.5万人参加保险;二是提高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负担水平,筹资标准由原来的6000元/人年提高到8000元/人年,除垂直单位外由财政全额负担;三是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险办法得到完善,企业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落实;四是继续对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贴。
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帮助城乡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福利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5、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按规定实行免费治疗和免费接种;制订了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措施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支持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共用药和食品安全。
(四)加强资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2、规范社保资金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如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由乡级报账制改为县级报账制,手续完备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拨项目施工单位账户,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或抵扣;实行职业培训代金券制度,对经开班核实的培训人员,由财政、就业两家共同核发代金券,不符合条件的不发代金券,没发代金券的不予培训补贴。
3、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惠民资金统一实行县级统发的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军转干部生活费等,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统一由县级财政直达个人账户。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按时上财政和编制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协助做好省市专项资金审计和检查工作,如社保五项基金审计、雪灾资金审计与检查、就业资金审计与检查等,对查出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抓好整改。
5、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各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资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社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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