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育中学“十佳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参评对象
教龄在4年(含4年)以上的本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满分100分)
1、普通话水平达标并做到一贯使用普通话授课;粉笔字、钢笔字书写规范、美观;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熟练地制作并利用多媒体课件上课(15分)。
2、课堂教学中能体现“三段式”教学策略当前研究的重点,成效显著或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分)。
3、模范执行教学常规。认真撰写教案,认真批改、讲评作业,在教务处和教学部常规检查中获得好评(15分)。
4、在学科教研组活动中,能发挥骨干作用(15分)。
5、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能力,所带的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15分)。
6、教学质量高,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统考中,教学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学科前1/2(20分)。
三、评选办法
1、开学第三周起,以年级为单位,举行教学基本功比赛,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应参加,比赛成绩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2、开学第三周起,开展公开课评比活动,采用教研组-年级-学校逐级评比的`办法,各教研组、年级、教务处应分别在一周内、六周内、期中考试后四周内完成公开课评比活动。
3、各年级、教务处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4、每学期末,教务处将组织参与教研组活动的领导干部对参评教师在教研组中的表现进行评比,结果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5、每学年末,教务处将对参评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成绩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选骨干教师的依据。
6、在每学年末,教务处根据参评教师在上述各项活动中的成绩和期中、期末教学实绩,评出学校十佳骨干教师。(当符合条件的参评教师超过30人时,按30%比例选出)
四、奖励
1、学校对评出的十佳骨干教师授予“十佳骨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年终考核,该荣誉按地级荣誉计分。
3、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评选,候选人按名次从中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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