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建立起农机与交警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能够有效地弥补当前农机安全监管手段缺失的问题,根据省公安厅、农业厅《关于加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公字[20xx]167号)精神,经双方单位协商、同意成立宜黄县公安交警农机执法中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公安交警农机执法中队实行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农机局双重领导中队长由县农机局同志担任,指导员由县公安交警大队指导员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县农机监理员及县公安交警大队抽调干警组成,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交警队。
二、工作职责
1、互通信息、联手执法、分类管理;
2、负责对县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章行为特点,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整治建议和措施;
4、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5、开展经常性的上路巡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拖拉机、低速载化汽车、三轮车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
宜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XX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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