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址:。系犯罪嫌疑人之工作单位。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xx岁,工作单位:x有限公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年x月x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看守所。
x年x月x日晚,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途径xx村撞上李,造成李死亡。事故发生后,家人、工作单位、朋友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并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申请人认为,一贯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良好,且该次属于过失犯罪,已有悔过表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危害社会治安,也不会在取保候审期间采取逃跑等行为,且单位工作繁忙,也急需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申请人担任保证人。保证人系在xx市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保证不离开本市;(2)保证随传随到;(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保证人: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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