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5日清明节(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教学活动安排
4月5日清明节(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活动。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已安排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三、注意事项
清明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教职工考勤制度,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销假和报告报备手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学生防盗防骗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确保学生平安度假;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加强值守应急,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假日。
请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电子版(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电话)于4月1日前通过以下邮箱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不交纸质版)。
特此通知
民族大学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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