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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制度

2023-12-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进一步改变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全面推动教育的创新、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我校依据《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方案

  依据《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110分—120分为优秀,90分—109分为合格,89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2—4分(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120分):

  1、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出者;

  2、获得师德标兵、爱岗敬业标兵、学习标兵等荣誉者;

  3、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

  5、其它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

  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用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惩处内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管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并未改正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

  5、违反中小学中小学教师十不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有其他严重问题的。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违规处理办法

  凡有违规情形者,取消三年内评职、评优、评骨干的资格。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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