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局年度工作计划

2021-08-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社保局年度工作思路

  20xx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工作大局和“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方针,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在扎实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狠抓薄弱环节,突破重点难点,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上新水平。主要指标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5万人,创业培训5500人,职业技能鉴定7万人次。全市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机制为重点,注重就业资金使用的公平和效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对县(市)区就业资金使用的督促指导,加强县(市)区、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和窗口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发完善“手机摇工作”、“微信就业”等便捷就业对接平台并向闽东北协作区免费推广,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二是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拟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实行援助对象实名制管理服务,巩固提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水平,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三是做好企业用工服务。进一步落实并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政策,加强与陕西渭南市、江西吉安市等中西部地区劳务协作和校企合作,提高春、秋两季校企用工对接洽谈活动规模和成效。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用工求职情况统计分析和重大项目企业用工需求评估制度;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间建立用工联盟,开展淡旺季用工调剂,缓解季节性、阶段性用工短缺。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指导,通过建档立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在参加社会保险、提高薪酬待遇、职工技能培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营造招人留人的良好用工环境。

  (二)以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健全职业培训质量评价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健全职业培训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职业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奖代补,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拟订《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大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监管力度,对管理不到位、培训鉴定质量差的培训鉴定机构实行淘汰机制。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出台《福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引导企业建立岗位技能与工资级酬挂钩机制,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评优评先和参政议政作用。新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5个、市级10个,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000人。三是深化技工教育改革。以创建技师学院为契机,健全技工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课程改革、“一体化”师资队伍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我市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三)以维护基金安全持续发展为核心,坚持扩大参保规模和提高待遇水平相结合,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重点抓好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4050”中断缴费人员参保工作,杜绝选择性参保。二是继续完善政策。按照省厅部署,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继续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服务。加强对各县(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规范指导,分批推进新老农保衔接过渡。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科学配套的考核管理机制、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探索实行更加惠民、利民的医保补缴办法;继续实施精确监督、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医保定点考核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开展工伤康复机构规范达标工作。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工作,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三是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将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40元,研究提高基层就医医保待遇水平。四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积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加大社保缴费基数自查与稽核力度,建立健全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比对和安全预警机制,强化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快推进医保基金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升级,积极探索异地就医医保结算系统建设,方便参保人员,维护基金安全健康发展。同时,要做好省、市人大《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

  (四)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抓手,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健全县(市)区欠薪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治理,建立欠薪“黑名单”制度和企业工资发放诚信体系,重点抓好建设、铁路、交通等领域拖欠工资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各级仲裁实体化建设,加强仲裁办案科学管理,做好裁审衔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三是规范劳动用工。以小微企业为重点,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年底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年底全市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覆盖率达70%,企业职工备案率达50%。深化重点企业挂钩联系点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镇街活动。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探索开展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建设,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有序增长。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四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加大排查力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

  (五)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一是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开展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按照提出的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的要求,紧紧围绕查摆“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业务熟练、作风严明、形象良好的干部队伍。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机构整合与工作推进两不误。做好社保、医保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实现对鼓楼、台江参保人员的辐射,提供便民高效优质服务。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和办事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启动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建设“五险合一”社会保险平台和统一的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