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三、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四、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五、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六、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七、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八、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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