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秦某,男,1975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__X镇秦家村2327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1961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天桥区__巷12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济阳县__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__年12月11日签定的《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20__年12月11日申请人与济南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20__年2月27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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