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甲方公司工作,乙方不适应公司现阶段的工作要求,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3、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或提供使用的工作物品并共同书面确认。
4、甲方于乙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币)______元。乙方收款时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5、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不再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6、本协议为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终处理,乙方收取相应工资后,不得再以劳动关系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此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如有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币5000元。
7、乙方离开甲方的公司后,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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