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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管理制度

2020-04-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品原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于米面油及调味品等定型包装原料采购要遵循定地点、定价格原则,采购员采购,食品管理员验收。要求做到"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即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资料应加盖供方红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

  3、采购粮、油、面粉;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购人员向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5、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过期的食品和非定点屠宰的猪肉及其它肉食品。

  6、购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不应采购。

  7、采购食品时应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8、采购食品时应做好所采购食品的各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登记,建立登记帐册。

  三、学校食品专门人员验收登记

  1、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验收员,验收员须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严格把关,拒收无合格证、无厂址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油、面粉、调味品等)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

  2、学校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对采购人员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3、验收人员对采购人员所索取的票据、证照复印件要归档保存。

  四、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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