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
为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章 范围
全体在职员工(不含总经理)
第三章 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第一条 指纹签到实行每天四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8:20- 11:30;下午11:30-16:30,周六、周日轮休;夜间保安员、保洁员等其他特殊岗位参照该岗位相应作息时间执行(包括周末与假日值班)。
第二条 公司在本市各项目部共安装五台指纹考勤机,分别安装在总公司值班室、A项目工程部、B项目售楼处及C项目营销部供公司全体员工做考勤使用。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都需准时打卡,签到签退,禁止上班不准时打卡、请假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忘打卡、漏打卡或者不补签卡等现象。
第四条 员工上班打卡后应立即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脱岗,无公务需要不允许随意串岗、空岗。
第四章 刷指纹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条 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水、油、灰、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第二条 将已经进行过指纹采集的手指轻轻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当听到语音提示“谢谢”,同时显示屏上出现自己名字后即代表操作成功;如果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则需再次放入指纹,直至正确完成。
第三条 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更不可用力按压。
第四条 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第五条 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
第六条 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行政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第七条 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行政部。
第五章 特殊情况考勤规定
第一条 请假:员工因需请假,如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皆须在休假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交由上级领导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行政经理处审批,该请假方可生效。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需在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调班(调休):各部门于每周五15:00前向行政部上报周末排班表,如有临时变化需要调休的必须上报经部门负责人签批的申请单,凡未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无故不到岗的,一律按空岗处理。特殊情况下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的,事后也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空岗处理。所有调班(调休)必须在周末或假日之间进行,不得与工作日相互调整(臵业顾问岗位除外)。
第三条 公务外出: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在出发和返回时到指定负责人处做出入登记,因事情紧急未来得及登记的需要补签登记,不经请示或登记擅自出行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员工到外地或其他项目地完成上级领导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如时间早于或晚于公司的作息时间而无法进行指纹考勤的,需向行政部报告并做出行登记,同时由本部门指定负责人员记录在本部门考勤表中;如到其他项目地工作的时间内恰逢公司作息时间。
第六章 异常考勤情况及处罚
第一条 迟到及早退:比考勤机设定上班时间晚到的即为迟到,比考勤机设定下班时间早走的即为早退(包括工作日、周末及法定假日轮班期间);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2小时以内扣除半日基本工资,超过2小时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早退处罚标准同迟到。
第二条 旷工:正常工作日,员工无故不在岗,并且当日无考勤记录的,视为旷工。旷工除停发工资外每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视同自动辞职,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条 空岗:周末或假日轮班时间内无故不到岗,或者当日无考勤记录的,视为空岗,空岗处罚标准同旷工。
第四条 忘打卡、漏打卡:当日无考勤记录或次数少于四次的,但有部门经理证实确实在岗的,属忘打卡或漏打卡,需及时填写《补签卡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于当日上交行政部,并按缺少的次数施以10元/次的处罚,否则按旷工或空岗处理。
第五条 员工在使用指纹机过程中发生异常或不能顺利进行指纹考勤时,须即时上报行政部,并由管理员进行登记,上报时间即为该员工打卡时间,未经报告而发生的未打卡情况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第六条 正常情况下,员工打卡次数为四次(请假半天以上的除外),禁止随意多次打卡,如因员工无故多次打卡导致考勤系统出现异常情况,致使考勤结果无效的后果自负。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条 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由行政部负责对指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审核。同时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奖惩措施。
第二条 《员工请假申请单》需在休假开始前交由行政部留存登记备查;《补签卡申请表》须在忘打卡或漏打卡情况发生的当日签批完成并上交行政部;《员工出行登记表》须即时登记并于每月末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2日前随考勤表上报行政部。
第三条 每月结束后,行政部根据考勤机数据、考勤表和员工出行登记表,编制全体员工当月出勤情况汇总表,并予以公示,同时列为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的发放依据之一。
第四条 指纹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由考勤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时间校正。考勤机由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与修订权归行政部。
第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