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性别女,年龄,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职贵公司,本人进入公司后,贵公司已向我告知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但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继续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日起本人自愿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并要求贵公司另行支付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作为我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该补助不属于任何工资收入。
本人在此承诺:
一: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在我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三、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将一次性全额退回贵公司发放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
四、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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