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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处理项目合同书

2022-10-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议书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拆除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代办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章 委托拆迁范围及工作内容

  第三条 委托拆迁范围: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此次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拆除代办人,在拆迁过程中应以武汉市政府20xx年第130号文、20xx年第9号文件及相关文件为依据,甲方负责拟定拆迁安臵补偿方案并经政府审核批准。乙方依据制定的拆迁安臵补偿实施方案,实施房屋拆迁及房屋拆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负责与拆迁红线范围内所属被征地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谈判,按拆迁安臵方案的规定及甲方要求,与被拆迁人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拆迁补偿协议的要求负责具体实施拆迁及房屋拆除工作。在实施房屋拆迁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二)按甲方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房屋面积

  (三)负责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水电,煤气,通讯,有线,宽带等甲方要求拆除的附属设施的报停手续以及私房及土地权证注销登记手续及拆迁许可验收手续。

  (四)负责承担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建(构)筑物、附属物、附着物的拆除(包括甲方所要求拆除的设施)及拆除物和渣土的清运。

  (五)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装订拆迁补偿安臵的各项资料并汇总成册交甲方留存,以供相关部门核查及审计。拆迁安臵补偿各项资料内容包括:房屋登记表,土地登记表,平面图,住房凭证,拆迁安臵协议书,及所签订的各项补偿协议书等。

  (六)对房屋拆迁工作,要达到房拆渣清地平人走的验收标准,并顺利通过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验收审批。

  (七)在实施拆迁代办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办理拆迁报批审核的协调费用、误餐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拆迁完成时间为 年 月 日)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房屋拆迁安臵补偿及房屋拆除工作并按时将保管完好的土地交付给甲方。

  (九)乙方在实施拆迁代办过程中,要依法拆迁,不得采取违法犯罪行为,极力做好说服解释工作,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十)准确审核被拆迁人身份,正确界定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对象,确保不发生错付、多付现象发生。

  第三章 代办费用标准及支付

  第五条 经双方协商,房屋拆迁拆除代办费参照 文件精神,拆迁代办费按照拆迁补偿款总金额的 %(以实际签订协议并审核通过数为准)。上述费用均为包干费用,双方以协议方式加以明确,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先行支付拆迁代办费人民币 整(小写: 元)。剩余拆迁代办费按实际签约进度进行支付,房屋全部拆除完毕付到90%,全部验收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代办费余款。

  第六条 关于征地范围内的需拆除房屋或经甲方确认需予以拆除的附属物等,由乙方负责安全拆除。

  第四章 拆迁补偿款支付方式

  第七条 甲方负责指定银行并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作为本次拆迁补偿专用账户。

  第八条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被拆迁户的户口簿、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屋调查表、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清算单、审计报告、被拆迁户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宽带注销登记文件及付款审批单等相关档案资料原件作为拆迁补偿款支付依据。

  第九条 乙方在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户将拆迁房屋进行腾退,乙方确认房屋已经腾退后,被拆迁户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及付款审批单到甲方指定银行领取拆迁补偿款。

  第五章 跟踪审计方式

  第十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委托审计局或由其指定的审计公司对本项目拆迁全程跟踪审计。

  第十一条 在拆迁过程中,甲方向被拆迁户付款之前,乙方应将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及相关资料先行经审计局或由其指定的审计公司审核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甲方付款依据之一。

  第六章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整个拆迁工作的拆迁补偿资金筹措和资金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在乙方拆迁前,办理完拆迁启动法律手续,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向乙方提供办理拆迁相关资料。甲方负责按规定的期限及数量提供本次房屋拆迁安臵所需的安臵房。

  第十四条 从动迁之日起,乙方应及时将完成的拆迁户数和所签定的协议书提交给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以利于甲方掌握拆迁进度动态和资金支付情况,作为甲方再付款的依据。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联合成立拆迁工作协调组,负责拆迁的全过程,对拆迁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甲方应帮助乙方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乙方根据协调意见组织落实全部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在甲方提供的由市勘测部门提供的勘测调查数据报告基础上,做好被拆迁房屋的进一步审核工作。

  第十七条 在拆迁过程中,因拆迁与被拆迁户发生纠纷而产生仲裁、诉讼及强制拆除和腾退房屋等行为均由乙方负责并协调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在本协议生效至拆迁验收完成乙方向甲方移交土地前,拆迁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全部建(构)筑物、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由乙方负责接收管理。乙方应负责拆迁(拆除)、清运及地块的管理。在前述过程中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及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在拆迁协议工期过半,但拆迁完成总量未过半,甲方有权利终止委托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若乙方在协议拆迁拆除期限之内未能达到项目范围内的交地标准,甲方有权利终止委托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因前述原因解除本协议的,对乙方已完成的拆迁拆除工作按 与乙方办理结算。

  第二十条 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按照应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叁份,另交拆迁管理部门贰份留存。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二十三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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