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地防范南丹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中小学学校和幼儿园消防安全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三)工作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预防工作首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防范工作。
3.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南丹县教育局负责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学校在南丹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校(园)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果断处理。发现火警,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主要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南丹县教育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韦克俭局长任总指挥,罗长宾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教育局各股室、站、办、中心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园)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股兰选昌股长兼任。办公室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通讯综合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各股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小组职责
1.警戒维护组(由局安全股、基教股、德教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配合学校做好现场保护、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和撤离等。
2.紧急抢救组(由规划建设股、督导室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知道学校开展现场通报,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
3.后勤保障组(由局计财股,代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并向紧急抢救组反馈。
4.通讯综合组(由局办公室、电教站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编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负责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
5.善后处理组(由人事股、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配合事发学校做好劝说、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事件。
6.预备机动组(由中、小学教研室有关人员组成)随时听候指挥部的调动使用。
三、灾前预警
(一)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一旦火灾发生,处置程序非常清楚,如逃生、切断电源、报警、救援等。
(二)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如学习消防法,电器的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等。
(三)督促学校加强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四)督促学校按预案落实人员、物资、道路等情况,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五)督促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室内危险活动,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督促学校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管理;加强对锅炉、供电输电、机房库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
(七)督促学校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每月至少一次)。
四、应急行动
(一)发现火警,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要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同时拉响紧急警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二)一旦发生火情,事发单位迅速关闭、切断配电设施及燃气总电源,扑灭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三)学校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四)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五)学校要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六)积极做好师生和家长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七)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受灾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五、火灾发生后处置程序
(一)一旦出现火情,火灾现场的第一当事人要迅速地疏散学生,急派学生向学校领导报告,在能将火情控制住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二)一旦出现火灾,总负责人是学校校长。安全办及学校保安人员迅速拨打119报警。学校应急抢救队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械赶赴现场,尽力控制灾情蔓延。
(三)一旦火灾出现,学校所有通向安全地点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四)各楼层安排相关负责人疏散学生及教职工逃离。
(五)向相对安全的地点疏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