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甲方”指为服务发包的拉法基瑞安公司贵州BU相关企业, “乙方”指提供该服务的合同方企业。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及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以便双方信守,严格履行。本安全协议一经签署,将作为双方购销合同或订单的一部分,与购销合同或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职业健康、安全基本要求是为在拉法基瑞安公司工作的乙方(合同方)及其分包商所制订。本要求意味着遵守适用的当地政府机构制订的条例和规定、强制性的协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每一个合同方都必须保证它及所雇佣的分包商(如有)满足这些要求,以及在本样本条款中列出的其它可适用要求。乙方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防止伤害人员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一、合同方(下称乙方)的安全责任
负责在我公司(下称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期间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工作人员完全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的违约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甲方现场工程施工或服务安全文明生产,确保无伤亡及机械设备安全事故。
在施工或服务开始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训。经安全培训合格,并与甲方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安全人员一起进行工作风险分析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
在每天工作开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授权人员。在获得甲方负责人员同意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务,禁止不通知甲方人员就私自进入工地开始作业。
对于有安全风险的作业,在风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前,乙方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作业。
对于甲方授权人员的错误指挥或工作安排,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授权人员的上司,在影响到安全时,还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门。
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未通过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进行施工或提供服务。
乙方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签字到甲方指定部门办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人员,如无甲方授权人员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场地。
在开始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工作风险分析的要求,落实每项保护措施并获得工厂安全部门认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业。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安全帽、带钢头的劳保鞋、反光工作服、防护眼镜。甲方有权拒绝穿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进入甲方施工/服务场地。
在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场地,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佩带好所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于未按照甲方要求佩带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甲方有权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等)。
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完成相应工作的技能和经验。对国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具有合法或有效资质证书(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乙方不得雇佣不具备作业所要求的生理条件的人员在甲方从事作业。乙方不得雇佣童工。
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状况可靠的设备。对法律法规要求校验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乙方必须确保其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或施工区域时,必须配戴好使用状况良好的安全帽、工作鞋;在离地1.8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全身式,高处有移动时需有双挂钩);在粉尘、嘈声大的地方应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业须戴好专用防护眼镜、焊工手套。
甲方可根据施工/服务的特性,要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品,乙方不得拒绝。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脚手架作业,乙方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设,所用木板合格并且两端固定在脚手架上。乙方必须按照架设作业规范进行。架设完成后必须认真检查并经甲方确认,挂绿牌方可使用。
在具有危险能量的设备、工艺系统上工作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上锁挂牌验证制度。
乙方工作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区域开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他区域随意走动或触摸现场设备。
乙方工作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甲方和国家相关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绝任何违章行为的发生。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在工作现场睡觉、打闹。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从空中向下抛扔钢管、脚扣等物体,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对于甲方规定的高风险的作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设专人指挥和管理。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安排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并且将甲方的安全会议行动计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每天作业结束后及时将现场产生的废物清走,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施工完后乙方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将施工垃圾运至甲方规定的地点。
乙方车辆进入工厂生产区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甲方限速要求。车辆必须停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乙方司机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乙方不得雇佣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进入厂区。
对于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或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金额将根据其行为、影响、频率和态度等根据甲方的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严重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乙方不得拒绝。
对于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甲方厂区或施工区域。
对于在作业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整改项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期限内整改并获得甲方认可。
对于不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并不积极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作业现场或厂区,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获得合同或定单时,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或雇佣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为乙方安全事故导致的任何经济赔偿。
乙方原则上不得将甲方的作业项目外包给其他方,对需分包的工作,需要获得甲方的同意和认可(包括安全认可)。
乙方雇佣的分包方,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全部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乙方承诺其分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协议的所有内容,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保留对乙方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为乙方提供入厂安全培训并办理出入证。
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询问,解释甲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检查和监督乙方以及乙方雇佣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设备、人员等)。
任命对应部门授权负责人,并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风险分析。
及时认可乙方的保护措施并安排和指导乙方工作。
协助乙方开展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安全保证金
作为签订合同和本协议的安全承诺,根据施工项目风险程度,乙方须缴纳1000—100000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的专项安全保证金。以上钱款交到甲方财务部保管。
履行合同期间,如乙方有下述条款三的违章行为,将会被处罚,罚金在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抵扣。如罚金总额超过保证金,将从合同款中扣除差额,或要求乙方现金补足。
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将退还安全违章处罚后剩余的安全保证金。
四、违章处罚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违章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处理依据有:
本协议。
集团和拉法基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处理办法:
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违章处理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终止合同。
安全违章罚金单,经公司安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到财务部门执行。
乙方、乙方雇佣人员或其分包方,如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将导致如下安全违约处罚:
严重程度
违章次数一般违章严重违章
违规造成事故
第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500~5000元
第二次100-200元200-1000元终止合同
第三次200-1000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
对于乙方多人同时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每人次处罚1000元。同时,对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处200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罚。
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在收到甲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将受到200-5000元的处罚。
对于乙方频繁出现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合同方,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如果乙方人员出现三次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要求乙方将该员工调离甲方现场或辞退。
其它奖惩约定:
以上安全违约处罚并不表示为甲方对的乙方、乙方雇佣人员或乙方的分包方或乙方分包方的雇佣人员的全部违约处罚条例,甲方将根据其公司安全制度,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处罚,乙方不得拒绝。
上述安全违约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订单的效力,双方购销合同或订单的解除、终止、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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