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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营业合同

2023-02-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其中场所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 。

  第四条 租金(大写): (小写): 元。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现金支付,每年初交租。

  第六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 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 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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