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首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我纠正
根据《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我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进行了自查。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我局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业务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每笔收入按时间、单位、票据号、金额记账,每月月底按时与国库部门对账;各项业务支出严格按照经理-部门主管-财务审计-主管审计领导-领导批准的审批程序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2、金融票据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票据收销账账户,年末根据金融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清算和注销。
3、我局财务印章管理原则是:单独保管、监督、审批、使用。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财务印章应保存在安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带印章外出。非财务事项严禁加盖财务印章,严禁借用财务印章。
4、财务部的职能和职责明确,有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责任分工明确,会计和出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月末,出纳的现金和银行日记账要与会计核对,会计必须与银行和财务核对,确认后才能结账。会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收银员手头的现金。
5、我局的财务会计基本上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的,但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应该是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
6、没有违规开立银行账户,现有账户按要求管理和使用,每月末认真执行对账制度。
7、财政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拨付过程科学规范,财政资金审计及时到位,没有财政资金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这次自查自纠是促进我局财务工作自我完善的实际行动,使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而使我局的财务工作更加完善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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