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残联《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确保20xx年我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残疾人及家庭成员自愿为原则,优先照顾特困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改造任务
20xx年,对我县50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结合实际情况,今年安排在洪川镇(5户)、瓦屋山镇(20户)、高庙镇(20户)、桃源乡(5户)进行,按户均2500元的标准补助。
三、改造对象
具有洪川镇、瓦屋山镇、高庙镇、桃源乡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肢体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家庭户为受助对象,改造对象为残疾人日常居住的自有房屋,60岁以上老年肢体残疾人优先。
四、改造内容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要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标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
五、组织实施及分工
(一)5月30日前,镇残联负责协调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等,对本辖区内改造对象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并征求其意见,填写《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见附件),由乡镇残联汇总,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残联。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按照优先照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
(二)6月20日前,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选定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残疾人提出的`无障碍设施需求,按照“一户一策”的标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选配最适合的无障碍设施,制定符合个性需求的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三)6月底前,改造方案报市残联,市残联入户进行抽查确定改造方案。
(四)7月,入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乡镇残联负责组织协调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等带领施工人员,根据《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入户进行改造,协调处理有关施工矛盾纠纷问题。在实施改造过程中,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和残疾人家庭成员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和预算分配进行施工,确保无障碍改造进度和质量,同时负责做好改造前后的照片拍摄与存档工作。
(五)产品安装质量保障。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部采用上级残联公开招标的无障碍产品。
2、产品制造和安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建质〔20xx〕143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3、选择有一定设计安装经验和从事多次无障碍施工的公司承包此项工作。
4、乡镇残联至少确定2名工作人员,协调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具体负责监督本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5、县残联根据工作情况随机抽检安装无障碍产品的质量。
(六)产品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1、乡镇残联理事长和专干、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负责做好随施工过程、对安装的无障碍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监督工作。
2、县残联对全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安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抽查及回访,抽查量不少于20%。
(七)8月,验收。
施工单位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竣工后,由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入户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县残联负责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做好总结,迎接市残联验收组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施工单位拨付改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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