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更好地遵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单位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和《杭州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线,配电箱内安装保护装置,不得外露。
三、确保出口和疏散路线畅通,疏散路线上不设置障碍物。
四、经营活动结束后,对经营现场进行安全帽检查,消除遗留的火灾,切断电源。
五、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器材齐全好用。以上保证由我单位做出,我们会信守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我们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杭州市消防条例》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