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解决家长实际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相关工作事宜告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校有需求的学生。
二、参加原则
自愿、有偿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自主申请。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学习日(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周五放学后学校仍然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延时服务。按照“5+2”模式,夏令时间我校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结束。冬令时间延时服务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1、自主完成作业及辅导答疑。学生在校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2、参加学生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
3、自主阅读交流。
五、收费说明
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进行实施,应交金额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
六、安全措施
1、学校每天安排行政人员值班负责管理。
2、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学生由辅导老师整队送至校门口接送点。
3、接送的安全由家长负责,建议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的子女购买意外伤害险。
托管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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